近日,京津冀三地遭遇了罕見的強降雨天氣,導致多地出現內澇、山洪、道路中斷等災情。面對突如其來的自然災害,導致大批的民房和車輛受損,受災之后,民眾該如何申請理賠,沒有辦理保險的民眾該如何將損失降到最小?京云律所主任王興華接受鳳凰衛視采訪作了如下解讀。
鳳凰衛視記者報道,目前北京財險報案已接近1500筆,其中車險占到三分之二左右,部分財險機構已開通快速理賠通道,簡化業務手續和索賠單證,并24小時受理報案。據業內人士分析指出,一般的車損險都可以正常理賠,但如果車輛被淹后,因二次啟動,導致的擴大損失部分無法理賠,對于被洪水沖走卻無法找到的車輛,需要客戶提供一些證據,比如說在遠處看到車輛被沖走了,用手機錄個視頻,是可以申請理賠的,如果沒有上述證據,可以向派出所求救,向公安機關報警,派出所開具一個車輛丟失的證明,證明派出所去尋找,如果兩三個月沒找到,財險機構可以正常的給客戶進行理賠。
另外涉及到房險和財產險的定損,比如房子受損了、被水泡了、漏水嚴重,需要一些基礎維修,受損面積多大,家里的家具、物件受損程度是怎樣,是否可修復,財險機構派專門的查看老師去上門測量,經過評估后會給客戶一個維修方案。
王興華律師提醒民眾在申請理賠時,一定要有證據意識。首先有照片最好,當然有視頻比照片還要好。其次一般購物時,會有相關機構的備份,比如買一個家電,家電供應商會有留檔,這種情況下民眾注意搜集相關的周邊證據,如果這些證據找不到,可以收集整個小區整個村發生的整體災害的嚴重性,進行舉證證明。然后再證明自己的財產就在損害空間范圍內。
從法律上說,未辦理保險的民眾和企業,無法獲得賠償,但是《自然災害救助條例》規定,縣級以上政府應把自然災害救助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,向災民提供救助性補助。而蓄滯洪區的民眾可按照2000年出臺的《蓄滯洪區運用補償暫行辦法》進行補償。不過王興華律師說考慮到這一辦法已經過去20多年,各地可能會出臺法律層面之外的專項補助。